常州申报专精特新申报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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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费用。审核坚持公平,随机抽取*,未委托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我部制造业单项示范企业或单项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我部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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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程序
(一)*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审核
推荐和初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审核公示。我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二)*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
推荐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审核公示。我部将组织*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复核拟通过的*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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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和推荐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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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报告决策部署,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和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费用。审核坚持公平,随机抽取*,未委托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我部制造业单项示范企业或单项产品的企业,不再申请*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
2、工作程序
(一)*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
和初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初审核实后提出意见。
审核公示。我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二)*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对于未的*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审核公示。我部将组织*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对各地复核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复核拟通过的*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3、申报方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一、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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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的通知》要求:
◆专精特新产品
上一年度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国内位。
◆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国内**业**位;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2、创新类。2016年(包括2016)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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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根据《江苏**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要工作
(一)组织优质企业入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各地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组织指导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特别是已被公告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年度数据。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依据《实施细则》,各地组织对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按程序公示公告名单。
2、填报审核方式
(一)企业填报。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企业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平台”/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数据。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于3月1日-4月30日同步在工信**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二)审核确认。
县(区、市)、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对入库申报、数据更新和创新型评价工作进行审核确认。
3、有关要求
(一)各地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2月20日开始,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30日,经公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请于4月15日前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思睿晶华为您解析:列举3项以上高企材料中审计机构提供的材料。答:中介机构承诺书、年度审计报告、**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全年职工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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