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江苏省
业务范围科技项目申报
服务类型一对一
服务种类科技补贴
标准一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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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睿晶华解析申报:认定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 :
1:成立时间
高企申报前企业申请认定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知识产权
企业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一件以上一类知识产权或6件二类知识产权
3:收入占比
核心知识产权对应的**产品(服务)收入占总销售收入不低于60%;
4:科技人员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5%
6:行政处罚
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7:企业技术领域
企要技术领域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的范畴中
8:创新能力评分不低于71分
在申报中,什么是关键?申报过的企业知道,是重中之重。至于新技术企业申报中需要多少个,说法不一。
思睿晶华做了总结有两种说法:种:1个发明或5个实用新型 *二种:15-18个这两种说法的依据分别是什么?谁对谁错呢?
接下来和大家一起来分析讲解。
种:申报只要1个发明或5个实用新型
这个说法是有明确的依据的。即评审标准中,主观量化考核指标中相关规定。即我们常说的打分系统中,总分100分,其中知识产权部分为30分。
而知识产权部分的评分由知识产权类型、数量、性、与主营产品关联性、获取方式等几个方面组成。其中知识产权数量里的量化标准为1个发明或5个实用新型可以获得知识产权数量方面的满分(8分)。
这里是高企审核制度中对知识产权数量明确的量化要求。以此为评判标准,可以得出,高企申报只要1个发明或5个实用新型。
*二种:申报需要15-18个
这种说法不完整。完整的说法应该是以企业成立年限计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需要拥有15-18个,而成立3年以内的企业拥有的数应该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
综析
也就是说若企业成立2年就申报,企业需要拥有不低于10个,若企业成立1个年度,则需要不低于5个。
申报只需要1个发明或5个实用新型,是对管理条例的肤浅解读。看似为企业省钱,其实是让企业冒着非常大的不通过的风险,企业在申报的过程中,申请的费用,仅仅是其中一小部分。审计费,检测费,查新费等其他费用也非常高。若因为知识产权的问题造成申报不通过,会造成审计,检测,查新费用的浪费,以及企业所有员工的辛勤劳动的付诸东流。
而要求企业提供15-18个,是对管理条例的深入解读和综合权衡后得出的结果。看似让企业多支付了费用,其实为企业成功申报提供了可靠且强大的**,让审计,查新,检测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更加*和顺利,让企业员工的辛苦工作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

一、税收减免:经认定的,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二、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多的有百万);
三、融资:更*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
四、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专项资金的要条件之一;
五、提升:科技类企业“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象征;
六、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七、办公改善:**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八、采购:产品**纳入采购体系;
九、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十、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成为国家的好处
一、税收减免:经认定的,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二、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多的有百万);
三、融资:更*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
四、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专项资金的要条件之一;
五、提升:科技类企业“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象征;
六、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七、办公改善:**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八、采购:产品**纳入采购体系;
九、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十、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国家**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企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七)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国家**企业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审核认证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组织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企业认定过程中将对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进行具体评定。在评定过程中分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们认为的认定条件依然可以分为门槛性指标和评价性指标,其中门槛性指标属于必要条件,即有任一条件不满足即不能认定为。门槛性指标包括以下七项:
一、到天数的年限要求 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二、两层分级制的知识产权要求
该要求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票否决权,两级分层制;强调知识产权的核心性、排他性、有效性;同时弱化了时效性限制。
1、一票否决权: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
2、两级分层制:扩大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将*、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保护品种等纳入进来,更为合理,利好于涉农、涉等行业的企业。而两级分类的模式,也充分考虑了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性要求、授权审批严格程度等方面,这有利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充分利用其知识产权、合理维持其高新资质。两级区分的意义在于I类知识产权在有效期限内可以无限制使用,而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使用一次。
3、排他性权属要求 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同时,在申请期间及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这表明,不少集团企业内的关联公司已经不能通过共享的方
式分别申请高新资质。
4、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所谓主要产品(服务)是指**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产品(服务)收入中**过50%的产品(服务)。
5、有效性要求
(1)有效性 申请认定时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该要求明确了等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书面资料。虽然授权通知书有效性的力较授权证书弱,但是缴费收据提供了强有力的。
6、弱化时效性要求 考虑到知识产权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工作指引》弱化了时效性的要求。具体来说,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使用一次,而对于I类知识产权则没有次数限制。较于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内取得”而言,其时效性限制弱化。从时效性限制改为次数限制,Ⅱ类知识产权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I类知识产权则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为限制。
三、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领域要求
1、对企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产品(服务)收入中**过50%的产品(服务)。这是新提出的定量性要求,事实上有利于知识产权“核心支持作用”的认定。
四、**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 **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要求不低于60%
。**产品(服务)收入分为两大类,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对总收入进行了界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新的工作指引删减了技术性收入中的技术承包收入。
重点检查应付工资、管理费用明细账,全年各月份工资表,全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劳动合同、教育背景(必要时通过检查明,以确定研发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背景)、工作经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资料,结合研究开发部门人员名单,确定研发人员的工用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2)对受雇的研发人员,需取得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证据。 3)对企业存在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按实际参与的项目进行归集。若研发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应按统计的工作量进行分摊。如申报企业因不能准确地对工作量进行统计而常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摊,应检查其分摊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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