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办理专精特新入库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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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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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睿晶华业务覆盖面:江苏:南京,苏州(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昆山,张家港,太仓,常熟)。
一、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
(一)推荐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经各设区市公告并报省工信厅备案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推荐条件。
符合《办法》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附件5),相关概念需按《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6)严格把握。其中,评价指标*三项“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设定为:
1.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特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满分6分)
A.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6分)
B.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5%-10%或排名或进入供应链体系(4分)
C.全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2分)
D.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2.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竞争优势(每满足一项按级别加分,满分9分)
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3分)
B.分布在制造业集群或省16个制造业集群;其中,3分,省级2分。(按别加分,高得3分)
C.分布在江苏省“531”重点产业链;其中**提升产业链3分、优势产业链2分、重点产业链1分。(按别加分,高得3分)
(三)申报方式及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qqapply.aspx),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于10月17日前完成并提交(10月17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各设区市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要求在企业纸质申报书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
3.审核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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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报告决策部署,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和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费用。审核坚持公平,随机抽取*,未委托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我部制造业单项示范企业或单项产品的企业,不再申请*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
2、工作程序
(一)*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
和初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初审核实后提出意见。
审核公示。我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二)*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对于未的*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审核公示。我部将组织*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对各地复核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复核拟通过的*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3、申报方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一、纸质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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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新特新小巨人企业
◆*条件
1、截至2020年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2、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度和影响力;
3、截至2020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70%;
4、拥有有效发明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6、2018年至2020年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7、2019年、2020年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8、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9、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分类条件
1、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2020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通知》 “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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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奖励政策
张家港市
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示范(培育)单项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入选省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单项、隐形小巨人(高成长)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入选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太仓市
新获得国家单项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级小巨人企业的,奖励30万元,新获得省专精特新产品的,奖励15万元。新获得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10万元。新获得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昆山市
对认定为昆山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隐形)小巨人企业,分档给予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专精特新”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列入昆山市级“隐形”培育库的企业在三年培育期内给予高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隐形”、制造业单项等称号的企业分档给予高300万元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19年2月19日起施行。
吴江区
国家制造业单项企业(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苏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25日起施行。
吴中区
对新获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认定的江苏省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城区
对认定为制造业、省级单项(打)企业(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
工业园区
对认定为国家、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各类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包含上级奖励资金)。
实施时间: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
高新区
对获得单项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产品企业称号的,高新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含省专精特新产品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企业、隐形小巨人企业)、市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高新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南通市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连云港奖励政策
获得制造业单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起实施。
 淮安市奖励政策
对获批的制造业单项示范企业(产品)奖励150万元,对获批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外地迁入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同等级别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起实施。
 盐城市奖励政策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单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
 扬州市奖励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
泰州市奖励政策
对国家认定的单项示范企业(产品)、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高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凡新获认定的省级“隐形”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产品、“隐形”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高50万元、30万元、25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其单个新产品销售突破500万元的,按不**过新产品销售的2%给予奖励,高5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8年12月10日起实施。
(**产品收入一票否决采取措施:1.合同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定的**产品;2.**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提升**产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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