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江苏省
业务范围科技项目申报
服务类型一对一
服务种类科技补贴
标准一对一
本公司只提供咨询服务!
思睿晶华解析申报:审核要点:
1.申报企业是否获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证书(授权通知书+缴费收据)
工商更名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知识产权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2.与PS的相关性
申报当年(2018年)通过非自主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
须其他材料其与上一年(2017年)PS的相关性!
常见问题:申请日期、软件开发完成日期为申报当年。
3.有效性
中国(大陆)缴费收据或()事务数据
4.技术性的描述
**(产品/服务的)技术是什么?本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是什么?跟**技术相比在哪里?带来了什么有益的效果?
常见问题:只会抄录说明书!
5.产品相关性的描述
本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什么(或用来干什么)?在主要PS上为什么要用到本知识产权的技术?(不用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用了之后会带来什么好处?——产品功能、性能、生产稳定性/操作方便性等)
常见问题:没有紧扣主要PS,或IP-PS联结说明不够。
一、税收减免:经认定的,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二、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多的有百万);
三、融资:更*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
四、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专项资金的要条件之一;
五、提升:科技类企业“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象征;
六、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七、办公改善:**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八、采购:产品**纳入采购体系;
九、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十、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们认为的认定条件依然可以分为门槛性指标和评价性指标,其中门槛性指标属于必要条件,即有任一条件不满足即不能认定为。门槛性指标包括以下七项:
一、到天数的年限要求 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二、两层分级制的知识产权要求
该要求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票否决权,两级分层制;强调知识产权的核心性、排他性、有效性;同时弱化了时效性限制。
1、一票否决权: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
2、两级分层制:扩大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将*、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保护品种等纳入进来,更为合理,利好于涉农、涉等行业的企业。而两级分类的模式,也充分考虑了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性要求、授权审批严格程度等方面,这有利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充分利用其知识产权、合理维持其高新资质。两级区分的意义在于I类知识产权在有效期限内可以无限制使用,而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使用一次。
3、排他性权属要求 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同时,在申请期间及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这表明,不少集团企业内的关联公司已经不能通过共享的方
式分别申请高新资质。
4、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所谓主要产品(服务)是指**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产品(服务)收入中**过50%的产品(服务)。
5、有效性要求
(1)有效性 申请认定时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该要求明确了等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书面资料。虽然授权通知书有效性的力较授权证书弱,但是缴费收据提供了强有力的。
6、弱化时效性要求 考虑到知识产权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工作指引》弱化了时效性的要求。具体来说,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使用一次,而对于I类知识产权则没有次数限制。较于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内取得”而言,其时效性限制弱化。从时效性限制改为次数限制,Ⅱ类知识产权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I类知识产权则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为限制。
三、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领域要求
1、对企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产品(服务)收入中**过50%的产品(服务)。这是新提出的定量性要求,事实上有利于知识产权“核心支持作用”的认定。
四、**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要求 **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要求不低于60%
。**产品(服务)收入分为两大类,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对总收入进行了界定,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新的工作指引删减了技术性收入中的技术承包收入。
国家**企业认定不成功的原因一般有一下几个:
1、知识产权技术含量不高
实用新型通过的周期为一年左右,发明通过的周期更长,要1年半到3年。大多数知识产权数量不够,又急于申请高企的企业想保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加分快捷的办法就是选择软著申请。企业纯粹为了申报高企而申请软著,知产关联性低,甚至软著与研发项目和产品的关键技术完全不搭界,张冠李戴,这就导致企业知识产权评分不高。
2、科技成果与产品关联性低
新的工作指引中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打分是由技术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没有明确统一的衡量标准,对企业来说,成果转化多多益善是一方面,成果与产品之间的关联与有效转化也是高分的重点。
技术成果是什么,怎么转化的,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如何,是否产生收益等这都是企业需要详尽描述的要点,部分企业“强行转化”,知产跟项目和产品严重不匹配,成果与产品几乎无关联,那任你舌灿莲花也无济于事。
3、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新的工作指引加强了企业对人员的检查力度,尤其是乡镇型科技企业。而不少新成立的公司为了节省费用,往往核心创业人员甚至初创团队的员工都不交,将钱省下来用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此外,近两年新成立的企业多以技术人才创办为主,这类企业技术方面比较,但财务管理方面就相对松散。由于线上支付的发展,现在很多企业线上收款,直接进入账户,即使进入公司账户也很少,导致账目混乱。
在后补充材料中常常*出现制度写明了有具体金额的奖励激励,但没有发奖金、汇款或现金签收的凭证等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使审核对其各项管理制度存疑,导致。
4、团队缺乏申报资料编写经验
对于中小型企业和初次申报的企业来说,对具体政策和申报过程不够透彻以及编写申报材料经验不足也是难关。团队缺乏实操经验,不清楚材料具体应该怎么准备,比如:研发人员不清楚研发项目怎么归集,缺乏科学的设计和安排,照搬说明书;财务人员未设置研发支出账,数据前后不一致,企业审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未做说明;另外技术性不强,产品描述不清,科技成果佐证材料过于简单,也会造成判断认定不,影响申报结果。
**企业认定失败的原因还有很多,需要企业做好战略规划和充分准备。对于一些经验不足的小微企业和新企业,寻求的服务平台,进行从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管理制度、财务经费、服务构建等多个方面的评估和准备,也不失为一个低成本率的选择。
**企业认定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需要公司的研发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部门的配合。因此,中科为集团建议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研发项目、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绩效、知识产权以及成果转化等管理制度体系。其次,企业应组建的团队负责高新资质的相关工作,充分了解和把握高新政策,积应对可能面临的变化和挑战。此外,企业在准备高新申报材料的时候,要进行逻辑性与合理性的分析,做到真正意义上满足认定条件,从而取得资质。
总体来看,经过中介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估以后,基本上能够判断出申报国家前,国家的*能有多少,所以承诺国家**企业认定代理,*,也是可能的!
高企认定常见误区解析
误区一
企业只做产品研发、产品OEM定制,没有申请高企认定
产品研发、产品OEM定制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领域》规定的范围,就有申请认定的可能。销售的产品(服务)是否属于**产品(服务),需要看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属于《领域》规定范围。
依照《*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表现为以该科技成果作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合作条件等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是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产品研发,产品OME定制,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类,不会影响评定分值。
误区二
科技人员占比是评定前提条件,外聘人员不满183天人工费不得记入研发费用
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评审认定要求标注科技人员工资岗位,来判断该人员是否属于科技人员,科技人员的岗位填写可按市场调研和数据采集、样品图纸设计、样品测试等按科研活动过程设定的岗位。比如,检测中心及车间骨干人员,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品管部,从事管理的有技术副总、生产副总等。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该占比按照全年月平均计算作为科技人员的统计依据,比例不低于10%;统计时,外聘科技人员累计不满183天将被剔除出去。而研发费用归集的人工是“科技人员”发生的“人员人工”,科技人员占比的统计口径不影响按项目归集的科技人员人工费用。
误区三
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每年都要达标
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且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在对应阶段的研发费用比值分别不低于5%、4%、3%要求。
比如,某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568.2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500万元,营业收入为5068.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该企业申请认定的研发费用占比要满足*二档4%要求,是申请认定前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而不必每年的占比都符合。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也是近三年同期总额比值。
误区四
设计费用和委托外部研发费用的混淆
实务当中,设计费用和委托外部研发经常混淆,很难划清。
设计费用是为产品开发制作图纸、工艺、技术规范等设计产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发是为产品开发,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开发资质的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研发机构研发而产生的费用。设计费和委托外部研发在合同上是有其本质区别的。设计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设计内容、要求、时间节点、设计单位等内容。委托开发合同条款中除去一般合同的要的项目名称、内容、时间要求外,还需包括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以及获得成果名称等内容。
委托研发合同有几点注意要求:
1.委托合同必须列明研究成果归属必须为委托方企业;
2.委托研发报货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研发的支出,取得符合规定条件的凭证均可税**支,但是,归集高企研发费用时需要按实际发生额的80%进行统计。
3.受托方相应收入开具的名称应为“技术开发费”,而不是“技术服务费”或其他名称。
苏州申报高企认定需知晓的核心内容
认定是目前流行的税收优惠项目之一,准备申报2020年高企认定的您,对于高企审核内容知晓多少呢?在此小编为您整理核心内容之科技人员,以供您参考。
科技人员:
人员占比: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是判断企业是否为技术密集型的重要标准,而高*科技人员的构成,则是判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研究开发过程中重要的投入就是智力投入。
在中小型企业中尤其是100人以下企业中,研发人员占比通常*达到指标,但100人以上企业中就很难达到相应指标,*被一票否决,那么规模以上(例如上市公司)的研发生产企业在人员比例方面就不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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