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杨舍镇申请高企认定补贴要求 相城区高企入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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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品牌中睿兴 地址江苏苏州 业务**企业 业务类型商务服务 数量9999 用途范围知识产权保护 专属顾问一对一服务 交易模式线上、线下服务 业务范围江苏地区
本公司只提供咨询服务!
总结:企业在申报高企之前,应取得不低于15个知识产权,其中,至少有1个发明或6个实用新型(软著)是取得授权证书的
1.部分研发立项至今仍未结题,无法提供结题报告。
建议:
研发立项材料应包括立项决议、项目计划书、项目结题报告等,未结题的项目建议放入项目中期报告,说明当前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企业产品(服务)型号、品类较多,不知如何确定高品数量和名称。
建议:
在确定高品时,可将技术点和名称相同或相似、征税项目和税率相同的产品进行分类合并。若开具名称是大类统称,建议附上销售明细单或者产品出库单加以证明。
3.研发立项和知识产权数量较多,RD、IP和PS对应关系梳理工作量大。
建议:
企业可编制近三年知识产权与研发立项汇总表(表头如下)进行系统梳理,避免出现逻辑关系方面的问题。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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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只准备了制度文件,未搜集相关佐证材料。
建议:
企业需对照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具体评分规则,按照评分点顺序,逐项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及制度文件过程执行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费用账截图、科技成果转化奖金发放凭证,引进优秀技术人才的劳动合同、*/职称证明,科技人员培训记录及照片、科技人员绩效评分表等。
5.产学研协议不是近3年签订,或为框架协议,且无法提供。
建议:
产学研合作需在近3年发生,非近3年签订、但近3年仍在执行、有具体研发项目合作及费用往来的协议,仍可放入申报材料。无实质性合作内容、无、无研发成果的框架式产学研协议,在高企认定中将不被*认可。
张家港杨舍镇申请高企认定补贴要求
高企认定研发费用重点难点分析
一、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以及、临时聘用等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重点难点
明确科技人员的定义为企业参与研发项目的科技人员(包括外聘人员):
1、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人员;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人员;提供直接技术服务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2、非专职研发人员费用归集;
3、同一个科技人员在同一个年度中参与N个研发项目;
4、跨年度的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年终奖) 。
解决方法
1、立项报告:体现参与人员与预算;
2、整理完善好企业科技人员的背景资料(如参保证明、*证明、项目分工等);
3、按研发项目,建立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工时记录台账;(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税务部门核查提供可溯源的依据)研发费用工时记录台账。
二、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以下:
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指非资产性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
2、生产用材料与研发用材料的区分;
3、材料的领用形成的废料、下脚料的处理(财务);
4、研究开发材料所形成的样品、样机及残次品的销售处理。
解决方法
1、领料单、燃料动力消耗单应注明用于项目的名称及研发人员的签字;
2、领用的材料与研发项目要能够匹配 ;
3、企业应整理好与项目关联的材料、物资等购入、入库单、领料单等;
4、与加计扣除特殊材料扣减表比较,重点是对研发形成的样品样机及残次品的销售进行综合区分。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重点难点
1、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2、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3、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共用设备、建筑物在生产与研发中的费用分配。
解决方法
1、生产与研发共用的设备所用工时要能分清,按加计扣除政策,分不清的,不得加计扣除);
2、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必须真实为研发设施,方能摊销计入研发费用;
3、梳理好企业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固定资产的申购单据,确定是否用于在研究开发项目中的应用,也就是内部管理程序及相关资料要完备,有项目审批、预算、决算、付款凭证等;
4、按各研发项目使用的工作量计算。
张家港杨舍镇申请高企认定补贴要求
一、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我单位是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2023年发生了1000万元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在税前扣除多少?  
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
你单位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1000万元的基础上,在税前按比例加计扣除,合计在税前扣除2000万元。
三、我公司是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在7号公告以后,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因此,7号公告以后,你公司作为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仍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四、7号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13号)同时废止。目前正处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研发费用还可按比例加计扣除吗?
答: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应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均可适用此期间有效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13号)于2023年1月1日起废止,不影响其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因此,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其研发费用按规定可以按比例加计扣除。
五、我单位在2022年*2季度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该资产在2023年如何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7号公告规定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上述政策未对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进行限定,因此,你单位2022年*2季度形成的一项无形资产,在2023年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张家港杨舍镇申请高企认定补贴要求
7号公告将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均提高到,相关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是否有变化?
答:7号公告将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没有变化,仍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等现行有效的文件规定执行。
我公司是一家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7号公告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委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财税〔2015〕119号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你单位作为核定征收企业,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后,企业在10月份预缴时还能享受**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吗? 
答:继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后,7号公告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进一步加大了税收支持科技创新的优惠力度。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每年10月份预缴申报*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其盈亏情况、研发费用核算情况、研发费用金额大小等因素,自主选择是否就当年**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怎么填写申报表,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吗? 
答: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对于企业未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生产费用与研发费用混在一起不能准确核算等情形,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并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在汇算清缴时还需对**季度的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申报吗?
答: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主要目的是减少企业10月份申报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增加企业资金流,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企业在次年办理上年度汇算清缴时,对10月份申报期已享受的**季度研发费用,还需与*四季度的研发费用一起进行年度纳税申报,以全面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否则将可能导致少享受税收优惠,影响企业的合法权益。
审计公司
审计公司跟代理记账公司一样,都想扩展自己的业务,无奈技术服务不在申请科技项目的领域内,也不,就算发展了客户为了保证客户的*还是要交到的高企申请公司来做。
由此可见,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事还是要交给的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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