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浮桥办理高企认定补贴步骤 思睿晶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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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品牌中睿兴 地址江苏苏州 业务**企业 业务类型商务服务 数量9999 用途范围知识产权保护 专属顾问一对一服务 交易模式线上、线下服务 业务范围江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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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睿晶华解析高企申报:权评价报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的,行政部门应当通知请求人在期限内补正;请求人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
高企认定中研发费用归集难点三
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重点难点
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2、 按立交易原则;
3、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
4、企业加工(定制)与工程合同中有关研发费用的处理;
5、委托研发中,知识产权。
解决方法
1、对定制类、工程类的合同审查其中与研发活动的部分资料,属于技术开发的,并有实质性改进技术,需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好将这部分的内容和费用签订为“委托研发”(受托方到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2、整理合同或协议、、支付凭证确认其发生的费用,如是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应按照立交易原则确定。
八、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重点难点
1、费用是否与研发相关;
2、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研发人员的差旅费如何分配至项目中;
3、如何避免知识产权相关费用发生时间不在项目研发周期内,导致该费用不可计入研发。
解决方法
1、研发人员的差旅费在报销单上标注项目编号;
2、知识产权尽量在项目中、后期进行申请,可上述知识产权相关费用发生时间不在项目研发周期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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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定研发费用重点难点分析
一、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以及、临时聘用等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重点难点
明确科技人员的定义为企业参与研发项目的科技人员(包括外聘人员):
1、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人员;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人员;提供直接技术服务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2、非专职研发人员费用归集;
3、同一个科技人员在同一个年度中参与N个研发项目;
4、跨年度的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年终奖) 。
解决方法
1、立项报告:体现参与人员与预算;
2、整理完善好企业科技人员的背景资料(如参保证明、*证明、项目分工等);
3、按研发项目,建立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工时记录台账;(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税务部门核查提供可溯源的依据)研发费用工时记录台账。
二、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以下:
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1、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指非资产性材料、物资、设备所支出的费用);
2、生产用材料与研发用材料的区分;
3、材料的领用形成的废料、下脚料的处理(财务);
4、研究开发材料所形成的样品、样机及残次品的销售处理。
解决方法
1、领料单、燃料动力消耗单应注明用于项目的名称及研发人员的签字;
2、领用的材料与研发项目要能够匹配 ;
3、企业应整理好与项目关联的材料、物资等购入、入库单、领料单等;
4、与加计扣除特殊材料扣减表比较,重点是对研发形成的样品样机及残次品的销售进行综合区分。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重点难点
1、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
2、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3、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共用设备、建筑物在生产与研发中的费用分配。
解决方法
1、生产与研发共用的设备所用工时要能分清,按加计扣除政策,分不清的,不得加计扣除);
2、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必须真实为研发设施,方能摊销计入研发费用;
3、梳理好企业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固定资产的申购单据,确定是否用于在研究开发项目中的应用,也就是内部管理程序及相关资料要完备,有项目审批、预算、决算、付款凭证等;
4、按各研发项目使用的工作量计算。
太仓浮桥办理高企认定补贴步骤
一、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我单位是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2023年发生了1000万元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在税前扣除多少?  
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
你单位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1000万元的基础上,在税前按比例加计扣除,合计在税前扣除2000万元。
三、我公司是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在7号公告以后,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因此,7号公告以后,你公司作为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仍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四、7号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13号)同时废止。目前正处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研发费用还可按比例加计扣除吗?
答: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应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均可适用此期间有效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13号)于2023年1月1日起废止,不影响其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因此,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其研发费用按规定可以按比例加计扣除。
五、我单位在2022年*2季度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该资产在2023年如何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7号公告规定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上述政策未对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进行限定,因此,你单位2022年*2季度形成的一项无形资产,在2023年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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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定研发费用要求
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须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国家为什么会给企业钱
   答:在很多人印象中,国家单位都是对企业进行处罚的,怎么可能进行奖励呢?其实不是这样的。国家的行政机关可以简单的分为三类:行政机关(处理正常事务的流程手续)、机构(对企业运营的正规性进行监督管理,拥有处罚权)、扶持机构(从特定角度对某类企业进行定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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