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认定审核成长性问题 高企补贴申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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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睿晶华解析高企认定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与结题(验收)报告要规范:许多立项报告书不成体系,栏目标题与内容不符。缺失真正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有些甚至缺少项目组成员、经费预算。有些只是简单交代了背景,没有指出存在的实质性问题,使得研究内容的确定无厘头。结题或验收报告,只有指出项目完、经费使用情况;没有指出完成了立项报告书中的哪些“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达到了具体什么值?只是把立项报告书中的部分内容复制了一下,验收人员往往还是项目申报人员!)
高企申请中,创新能力评价也就是四项指标是我们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现在就把有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大家梳理一下:
苏州高新认定审核成长性问题
思睿晶华提要:
影响评审的因素
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千篇一律,研发内容太简单,技术水平层次太低,材料缺乏性,胡编乱造,生搬硬套
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支持作用不够
**领域选择错误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差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差
财务数据不一致
没有提前进行策划
近年以来,各地加大对**扶持力度,因高企审核涉及到税收问题,要求高度和细致程度也是越来越严格,为提高*,总结了近年来高新企业未通过的因素主要是:
一: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千篇一律,研发内容太简单,技术水平层次太低,材料缺乏性,胡编乱造,生搬硬套。
针对每个研发项目描述出各自的性及创新性,各研发阶段规划、及财务预算,不能完模板,否则会造成内容雷同,技术落后等问题,从而影响评分。其中需重点描述项目创新性、新颖性及性,并提供相应证据以该技术的程度,如、查新报告、获得相关奖项的等。
二: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支持作用不够。
针对公司的研发项目、知识产权重新整合、匹配,PS高新产品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要与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相对应。
三:**领域选择错误。
**领域的选择一定要由企业技术人员针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研发项目、**产品选择匹配自己企业的**领域,不能由非技术人员按照自己的理解随便选择。
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差。
高新重点关注科技成果转化,不仅要求年平均转化5项以上,还需要将企业的科技成果进行描述,要描述出技术成果是什么,怎么转化的,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如何,是否产生收益,并且做到一一对应,很多企业在此处吃了亏,且不说数量,先知识产权跟项目和产品严重不匹配,明明成果与产品不相关硬要扯上关系,这就很难过关了。所以需要针对公司的研发项目重新进行归集,充分考虑研发项目与高新领域的关系以及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的关联性。
  五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差。
  近年来高新申报,已经不是到高校找个弄个产学研合作协议盖个章,然后通过网络下载堆看起来大气上档次的研发管理制度就行了的。现在高新评审过程中,评审不仅会看你有没有研发管理制度,还会看你实际有没有运行这些研发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在准备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相关资料时,还需准备相应的研发机构制度、场地及设备的照片、,研发费用明细账,产学研协议,创新创业平台制度、交流记录,研发人员激励奖励的文件及领款签字、等,以及人才引进、培训等一系列制度运行材料。
  六:财务数据不一致。
  需尽量保证统计一套表、火炬统计报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专审报告等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否则将会被认为企业不诚信,甚至导致认定不通过。数据不一致,但有合理理由的,需要写明不一致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没有提前进行策划。
该原因是导致企业高新认定不通过的重要原因,总是临时抱佛脚,对于资质一般的企业就很难通过了。正确的做法是,提**至两年进行知识产权的筹划、财务的规划、研发项目的规划等,确保认定通过。
  其它问题。
(1)仅阐述技术原理,未对该技术与同类、**业比较,也未对效果作用进行说明,这是体现不出核心技术性的。
(2)产品挖掘不到位,对研发项目与产品的技术说明和材料的整合与挖掘不到位,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对产品描述不清,技术性不强,佐证材料五花八门的情况。
(3)企业人员资质弱,科研人员比例不达标、研发人员不满足183天、人员花名册的结构不合理、研发机构名称与管理水平中的文件存在矛盾、研发费用中的研发人员工资与人员花名册中的人员数量存在矛盾等,都是需要下大功夫整理和调整的。
(4)部分申报企业资料上传不清晰、次序混乱、重要信息模糊。
(5)材料编写缺经验,例如,申报人员不了解政策,不能做到整理材料有的放矢;不具备撰写任何技术资料的能力,不能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充分展示出企业的技术创新性;资料审核和上传不严格,漏洞百出等。
(6)不重视,高新认定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跨部门通力合作,单靠某一个部门的努力是没用的。所以必须重视起来,亲自主持召开动员会。只有这样,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才会顺畅,否则很难获得通过。
苏州高新认定审核成长性问题
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方面的问题,今天我为大家分析一下高企未通过中另一个十分重要的技术方面的问题,即关于科研立项方面在今年评审中出现的问题:
一: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与结题(验收)报告要规范
许多立项报告书不成体系,栏目标题与内容不符。缺失真正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有些甚至缺少项目组成员、经费预算。有些只是简单交代了背景,没有指出存在的实质性问题,使得研究内容的确定无厘头。结题或验收报告,只有指出项目完、经费使用情况;没有指出完成了立项报告书中的哪些“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达到了具体什么值?只是把立项报告书中的部分内容复制了一下,验收人员往往还是项目申报人员!
二:研发活动重在创新
创新从大的层面说可以分成原始创新和跟进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从企业研发项目实施角度,可以分成原理创新、工艺创新(包含原料、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技术创新(包含装置)、产品性能创新以及服务创新等。按照《指引》要求,企业产品的常规性升级和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不包括在内。常规性升级不是很好把握,在对项目进行描述时特别要注意,如原来的产品是黑色,现在做成彩色,其中的颜色改变又没有新的创新点;原来生产一种塑料,加入一种增塑剂,之后市场出现新的增塑剂,买了后直接加入对产品性能有所改进等等,都不能作为研发活动内容。在实际评审过程中,发现这部分描述存在的问题比较多,特别是把核心技术和创新点混淆。比如:研发一种耐高温的电缆,在进行核心技术描述时,可以说“采用XXX原料,通过XXX工艺路线,经过XXX方式加工”;进行创新点描述的时候,可以说“该研发项目得到的电缆可以耐180℃高温。一项研发项目的创新点不需要多,1-2点就可以,对于创新点需要有材料佐证。
三:科研项目数不是越多越好
我们在拟定研发项目名称中,要注意研发项目中“活动名称”尽量与高企中的领域相吻合,并且尽量别把一个完整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研发项目虽然和成果转化项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对应关系,因此不必为了后面的成果转化项数达标,而在此要写**过15个以上的项目。拆分的项目要是不被认可,有可能导致研发经费占比不符合要求,同时,知识产权的编号一定要准确,项目与的对应关系要正确。
注意:结题或验收,是对立项内容实施之后的总结,而立项内容是研究人员对相应工作的一种期盼。所以在撰写项目立项书以及结题报告的时候还是要谨慎对待的。
苏州高新认定审核成长性问题
一、知识产权
1、申报的知识产权类型、获取时间不符合要求。
2、申报的暂未获得授权,仅处于受理中。
3、仅有授权通知书,无缴费单据,无法权处于法律保护状态。
4、非自有未办理转让手续。
5、转让的无原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无法判断原获取时间和所有权人。
二、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核算不清、账不完整、不规范或暂未建立。需按《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编制研发费用账,归集研发费用。
2、研发费用真实性存疑,研发费大于管理费或占比过高。
3、研发费归集不合理,如研发人员人员年均费用远低于一般人员水平,直接投入占研发费总额的比例过高,不同研发项目支出金额、结构完全一样。
4、委托外部研发的支出全额计入研发费,未按 80%计入研发费。
5、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占比**过 20%。
6、研发费用明细表和研发项目(RD)表不一致。
7、委托外部研发支出与附件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所列不一致,如某研发项目为产学研合作项目,但该项目研发结构明细表中无委托外部研发支出。
8、研发项目无材料,项目立项报告千篇一律,临时拼凑。
三、科技成果
1、无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无法判断成果项数。
2、科技成果转化附件材料混乱、装订无序,与成果转化汇总表中所列不一致。
3、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单一,仅有转化效果材料,如销售合同、,样品图片等,无科技成果技术材料。
四、**产品收入 
1、**产品收入核算不清,归集不规范。如总收入核算不准确,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未计入总收入。
2、**产品不属于领域目录范围。
3、主要**产品无知识产权关联,或相关知识产权未授权,不在有效期。科技成果转化
五、财务会计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不完整,仅提供正文和会计报表,无附注。
2、会计报表中各年度数据不一致,且无差异情况说明。如 2015 年报表中上年数据与 2014 年报表中期末数据不一致。
3、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管理费科目明细中无研发费用数据,或披露的研发费用数据与专项审计报告中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差异较大。
4、含子公司的企业会计报表为公司合并报表,含子公司数据。
六、组织管理水平
1、组织管理水平材料混乱,未针对评价标准逐项提供。
2、材料单一,多数为制度或文件,无执行情况。如研发奖励仅有制度,无落实情况。
七、科技人员
1、科技人员材料简单,格式不规范,不符合要求,如无花名册、名册中无法判断是否为科技人员。
2、人员数据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不一致。
3、花名册中科技人员占比不达标。
八、专项审计报告
1、专项审计报告不完整,无编制说明。
2、专项审计报告所附表格不规范,未按规定的样式列示。如未分年度、分项目列示、所附表格单位为元,按要求应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3、专项审计报告中计算研发费占比,**产品收入占比时,销售收入、总收径错误,销售收入应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收入是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4、专项审计报告中研发项目支出与申报材料中所附研发费明细账不一致。
5、财务报表数据、税务系统中报税数据、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三者不一致,差异较大。
(思睿晶华解析高企认定一票否决之:用技术诀窍而无知识产权的企业在申报中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部分,对于“科技成果”的直接材料而言,企业一般会使用知识产权材料和技术诀窍来佐证,近两年在技术评审过程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部分不再认可“技术诀窍”作为企业科技成果企业要谨慎使用。)
4,**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达不到要求的企业
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否则会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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