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辛庄2024年高企奖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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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科技补贴 服务专业 奖补现金 减税降税 区域江苏省
本公司只提供咨询服务!
下列哪项不属于高企申报的I类知识产权?
A. *
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植物新品种
D.商标
答:D
策解读
《办法》与《指引》中对于如何选择技术领域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上述“政策依据”所列出的条款所述,在**产品(服务)及主要产品(服务)的定义中明确了“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以下简称“核心技术”)、“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与《支持的**领域》之间的关系。
可以简单理解为,企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要属于《支持的**领域》,企业要拥有该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综上所述判断企业所属的技术领域,主要通过企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来判断(该核心技术需具备知识产权所有权)。
通过以下方面进行判断:
1、企业营业执照的主营业务;
2、研发项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及**产品(服务)的相关性;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一般收入明细表》中的收入结构及财务信息(征税项目及税率)。
在准备高企材料过程中,**企业认定申请书有4个地方需要企业进行领域的选择:
①企业注册登记表
②主要情况表 
③研究开发项目(RD)
④**产品(服务)(PS) 
高企申报材料
1:**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花名册
3: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荣誉证书等
4:科研立项材料
5:近三年财务年度审计报表
6:今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7:几亿年**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8: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材料
9: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
等其他材料,具体参照无锡各区**企业认定政策要求的其他材料。
常熟辛庄2024年高企奖补材料
2023年要申报的小伙伴再不准备来不及了
申报需要多少个?
结论: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需要拥有15个(软著)以上,若企业成立2年需要拥有不低于10个。
原因:创新能力评价的100分中,科技成果转化占30分,细化得分标准原文阐述如下:【近三年平均年科技成果转化5项及以上得分为 25-30分,】因此只有当平均年转化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则有可能得到满分30。那科技成果转化是什么呢?企业对内或者对外转化都可以,通过投入研发人员和经费,终形成了新产品、新服务都可以;注意的是研发没有形成终端产品,但是已经形成了样品、样机并得到了也可以算分的。
全新没申报过的企业要想申报高企,何时开始准备?
结论:越早越好。一般要提**年以上。
原因:由于实用新型从申报到授权周期8-12个月,企业知识产权方面需提前至少1年开始谋划申报。软件著作权授权周期是1-2月。
高企申报必须要有或者软著吗?
结论:软件企业可以全部以软件著作权为主申报高企,其他电子信息、芯片、自动化、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软件著作权。
原因:企业申报高企实际知识产权数量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果研发涉及软件著作权的应该予以申报,切忌脱离实际的购买和软件著作权,这样对申报毫无帮助,反而有弄虚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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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提前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
**企业认定条件中明确规定科技人员要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这要求企业提前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
企业应当对人力资源进行系统的规划,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体系,以此满足公司和员工发展的需求。
建议
申报材料内的职工总数与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4从业人数)差异不**过10人。如低于10人建议出具相关的差异说明并附在人力资源情况表处,**过10人,建议更正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4从业人数)。
02提前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是评审认定条件中另一项高分项,分值高达30分,对高企认定的成功率影响很大。
建议
1.科技成果转化逐项说明中应贴合产品进行具体描述,具体描述但不限于:该成果对产品产生了具体的作用或工艺手法、利用该成果实现了某些具体的指标和经济效应等。
2.每个主要产品建议都补充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加以佐证企业自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能力和企业产品技术的性。
03及时建立研发机构、规范组织管理
高企认定工作指引指出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评分占20分,这要求企业在日常研发过程中对研发流程的梳理、管理制度的执行、奖励政策的体现都要明确规范。
因此,但凡能企业实际进行了研发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材料都应要注意日常收集与整理,才不至于临时抱佛脚,资料准备不充分。
建议
1.申报企业建立管理制度体系时,根据企业现行的组织架构流程,制定符合具有企业自身特点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发布并实施相关制度流程。
2.《研发投入核算制度》、《研发费用帐核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会计准则需规范到企业具体的财务归集和研发费用核算的日常工作中,并严格遵守。
3.结合企业自身发展变化及经营管理需求,制定并更新迭代相关的组织管理制度并实施发布修订版。
4.建立健全的研究开发机构,有条件的可申请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06熟悉高企评分细则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常熟辛庄2024年高企奖补材料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高度重视高企认定所要求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组织管理等相关内容,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规划布局知识产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建议安排专人做好高企申报及维护工作。
(一)科技成果转化“常态化”
科技成果相关定义: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分值为30分。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建议:
(1)跟进转化节点:企业管理层应对成果转化各个时间节点关注跟进,建议企业常态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每年申请知识产权5项及以上作为取得的科技成果,同时相关成果应能体现与研发项目、**产品的关联,以及技术创新性和性。
(2)体现转化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应体现出相关成效,因此在科技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品(服务)等,应同步准备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第三方评价材料作为转化成效支撑材料。
(二)知识产权布局“前置化”
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知识产权分值为30分,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的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数量及获得方式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建议:
(1)提前规划布局:企业在项目立项前应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实施进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工作。
(2)注重关联体现:申请的知识产权应与研发项目、**产品在名称及内容上具备关联性,并充分体现出核心技术要点。
(三)研发费用归集“合理化”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及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建议:
(1)维护研发项目:企业应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按照相关组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研发项目立项确认,推进研发项目实施、验收,做好研发项目技术、文档、财务等资料的整理维护工作。
(2)合理归集费用:企业应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要求,合理有效归集研发费用,并做好研发费用账等相关工作。
(3)重视加计扣除:企业应在每年上半年进行汇算清缴时,同步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四)组织管理体系“规范化”
做好研发投入和**企产品(服务)收入核算
按照2016年高企《管理办法》《工作指引》规定:
       1.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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