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本公司只提供咨询服务!
(思睿晶华解析高企申报:税务审查要点:加强研发项目的预算管理项目预算包括项目支出总预算、具体项目的支出预算、项目开发期、各研究开发年度计划支出预算等。加强预算管理,分析项目的实际开支和预算开支之间的差距。对研发项目的预算编制、项目变更详细的程序,对项目进行跟踪,有效的杜绝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人员及项目变更。)
更名中的如何填报知识产权?
相关部门要如何开展审核工作?
日前,江苏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更名中知识产权现状填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0〕6 号),在更名进程中进行知识产权现状填报,并说明了相应的审核要求。
要做的工作
1企业填写“知识产权现状”
更名企业在“国网”中认真填写《名称变更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申报时所列的自主知识产权现状”(以下简称“知识产权现状”)。
2严格开展审核
1、结合企业填写的“知识产权现状”、当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网等相关网站查询企业知识产权信息,逐项审核企业“知识产权现状”。2、无相关查询路径或查询不到结果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材料,须确保企业填写完整、真实、规范。
企业要做的工作
1企业填写“授权项目名称”“授权号”及“权属发生变化情况”
企业要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2“权属发生变化情况”填写四种情形
1、企业一次名称变更年度(截至年底,下同),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本企业(企业一次变更后名称),且在有效期内的应填写“更名年度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本企业(企业一次变更后名称),且在有效期内”;
2、企业一次名称变更年度,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本企业(企业原名称),且在有效期内的应填写“更名年度知识产权权属人为本企业(企业原名称),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一次名称变更年度或之前,知识产权已失效的应填写“更名年度知识产权已失效”;
4、企业一次名称变更年度或之前,知识产权已转让至其他单位(个人)的应填写“更名年度知识产权已转让至其他单位(个人)”。
在申报中常用的知识产权产权有以下两大类:
一:Ⅰ类知识产权
包含发明 (含*)、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这类知识产权普遍获取时间较长,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上得分更高,价值更大。对于发明而言 除一些需要保密发明外,一般的发明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
注意:I类知识产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可以重复使用,也就是说在下次重新认定中可以重复使用
二:Ⅱ类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其中商标被明确规定不纳入考虑。
其中以实用新型和软件著作权为主,外观设计的认可度太低一般不建议使用。实用新型通常7-14个月即可获得授权,软件著作权一般45个工作日可*。
注意: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II类知识产权使用一次,不可重复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综合评分机制,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指标之一,满分100分,知识产权占30分,企业评分70分以上才能通过高企认定,由此可见知识产权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得分高低如下:
全是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得分高于I类和Ⅱ类知识产权共有的企业
I类和Ⅱ类知识产权共有的企业得分高于只有Ⅱ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只有实用新型的企业得分高于共有实用新型和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共有实用新型和软件著作权的企业得分高于只有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由此可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有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明显占优势
另外小编提醒您:
以上知识产权必须申请在企业名下,在法人或股东名下的不能使用;同一个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的,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其他企业则不能再用了。
因此,认为能申请成功重要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
误解2有就不会侵权
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知。很多权利人认为自己申请了某一个产品的,并且获得授权,就认为自己可以没有任何风险的去生产、销售该产品了。这是对权的大误解。权人有了这个,法律赋予你是禁止别人不经过权人同意实施该的权利,但任何法律都没有说权人有了就没有任何风险了。
因此,生产、销售已授权的的产品,还需要去做风险检索和分析。因为,很可能在权人申请日之前就有可以涵盖权人产品的已申请或已经授权。
误解3申请了就可以起诉别人
有不少企业对法不清楚,认为只要申请了,特别是发明,只要公开了就可以去起诉别人。甚至前几年深圳中院收到了以公开未授权的发明公开文本去起诉的诉状。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授权的申请,是没有权的,没有权利,拿什么去起诉别人?
当然,法律规定发明在公开到授权阶段,如果发现别人使用了该技术,可以要求对方予以适当补偿,但是前提是该发明会被授权。而且也应该是该授权后,要求对方对其在该公开到授权期间的使用予以补偿。如果该终被驳回,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由于实用新型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即可直接获得授权,而发明则需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两道程序才能得到授权,所以普遍观点都认为发明更稳定。
1、实用新型可更快得到授权
发明通常需要1.5-3.5年才可获得授权,而实用新型通常7-14个月即可获得授权,相比之下优势非常明显。
2、实用新型的申请费及年费更优惠
发明申请阶段的官费是3450元,而实用新型只需1105元;授权之后的年费方面,实用新型也比发明低。
3、实用新型更*获得授权
由于实用新型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虽然修改的《审查指南》要求审查其新颖性,但仍不审查其创造性,所以实用新型更*获得授权,当然其前提是该项目满足实用新型授权的其他要求。
如果相同项目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实用新型会先获得授权,而发明则可能因创造性不足而被驳回;但这并不表示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也必然可被宣告无效,具体参见后面的分析。
4、实用新型权更稳定、不易被宣告无效
常规的观点是认为实用新型权不稳定,因为它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只是经过形式审查和简单的新颖性审查就直接授权的,所以很*被宣告无效。
事实上,实用新型的不稳定仅是针对那些自身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项目,这类项目本来就不应得到授权,类似于人们常说的“垃圾”,所以很*被宣告无效。
但是,如果某一项目确实有其创新之处,则实用新型反而会更为稳定。这是因为在无效宣告的过程中,发明与实用新型在创造性判断标准上是不同的:先是现有技术的领域,针对实用新型限制得较窄,一般不扩展到相近或相关领域;其次是现有技术的数量,针对发明可引用多项现有技术,针对实用新型则限制为一项或两项,一般不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也就是说,某一项目如果申请的是发明,授权后被无效的可能性反而更大,因为可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领域更宽、数量更多;如果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则对比文件的领域较窄、数量较少,所以其授权后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反而更小。
另一方面,相同项目同时申请发明及实用新型时,其中的发明申请可能被引用三、四篇对比文件而驳回;针对已授权的实用新型,由于通常不能引用三、四篇对比文件,所以不能将其宣告无效。这里也体现出了实用新型更稳定的特征。
5、实用新型审查过程保密、不会被*三人干扰
发明申请由于有初审公告程序,在授权之前就可被普通公众检索查看到;而实用新型的审查过程是保密的,公众无法检索查看,只有在授权公告之后才可被查看。
针对发明申请,在其初审公告之后,任何人如认为其不符合法规定,均可向局提出的意见,也即公众意见;也就是说,如果竞争对手看到某一项申请可能对其不利,则可提前作全面的检索,找到可影响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文件,并提交到局,后续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直接引用这些文件而驳回。
针对实用新型,由于审查过程是保密的,所以没有接收公众意见这一程序。这里也体现出了实用新型更*获得授权的特征。
以上总结了实用新型的一些优点。当然,实用新型并非只有优点,与发明相比它还是有一些弱项,例如:
1、实用新型保护期较短。
发明有效期20年,实用新型只有10年,期满不可续展。
2、实用新型获得授权后仍不确定是否有新颖性、创造性。
需要通过权评价报告来核实。
3、实用新型所得赔偿通常低于发明。
一旦认定侵权,被告需“停止侵权”这一点对发明与实用新型都是一样的;但在赔偿方面如果是适用法定赔偿原则,实用新型的赔偿额通常低于发明,但差别不会太大。
附:《审查指南》相关规定
*四部分*六章之4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审查
(1)现有技术的领域
对于发明而言,不仅要考虑该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还要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以及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其中去寻找技术手段的其他技术领域。
对于实用新型而言,一般着重于考虑该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但是现有技术中给出明确的启示,例如现有技术中有明确的记载,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寻找有关技术手段的,可以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
(2)现有技术的数量
对于发明而言,可以引用一项、两项或者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对于实用新型而言,一般情况下可以引用一项或者两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对于由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叠加”而成的实用新型,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二部分*八章之4.9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任何人对不符合法规定的发明申请向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思睿晶华解析高企申报:研发费用方面企业研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费用投入专项审计报告这三表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必须一致。)
http://jszrx2017.cn.b2b168.com
欢迎来到苏州思睿晶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苏州姑苏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南路280号宏运大厦509,联系人是张经理。
主要经营苏州思睿晶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从事:全国高质量专利申请、科技项目申报苏州高企、苏州高企认定、昆山高企认定、吴中高企认定、吴江企业认定。公司一直在追求精益求精,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思睿晶华期待与您精诚合作,共创辉煌!。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 250 万元。
我们公司主要提供苏州高企,苏州高企认定,昆山高企认定,无锡高企认定,吴江企业认定,常熟企业,张家港高企,太仓企业,苏州专利申请等服务,我们确信,凭借我们的专业服务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使客户在经营生产中顺利进行,协助客户不断成长,在合作中与客户实现共赢。欢迎您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