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口开区办理高企认定补贴时间 苏州区高企入库补贴 思睿晶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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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品牌中睿兴 地址江苏苏州 业务**企业 业务类型商务服务 数量9999 用途范围知识产权保护 专属顾问一对一服务 交易模式线上、线下服务 业务范围江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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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睿晶华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复审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高企认定中科技人员的界定: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本条规定中并未对科技人员的*作具体规定,大专或本科以上*人员均可纳入科技人员范围,但科技人员*普遍偏低会成为高企申报的不利因素。
是否为科技人员主要依据工作岗位来判断,科技人员的工作内容要紧紧围绕研发项目的开展,如市场调研、数据收集、图纸设计、样品测试等岗位的人员均可界定为科技人员。但上述人员都要求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这是高企认定的一个特殊要求。 
● 科技人员类型:
科技人员主要可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人员三个类型。其中,研究人员是指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职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当中的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专业人员;第三类人员则是指为参与上述研发活动提供工作的人员,比如熟练技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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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不良记录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① 因执业情况受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② 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③ 受到税务师行业组织自律惩戒(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年检不合格、取消会员资格);
④ 全国**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
企 业 可 通 过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网站查询 —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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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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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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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归集难二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重点难点
1、只有购买的专有技术用于研发活动,在研发活动期间发生的无形资产摊销费才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2、研发部门使用的管理、设计软件所成的无形资产摊销可入研发费用。
3、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费用),由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 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构成。(这里如果是已形成无形资产,在财务科目中是已进入资产类科目,而不是成本)。
解决方法
1、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中要求;
2、梳理购置无形资产时的协议或合同、、付款凭证等;
3、核查在项目中的摊销是否保持一致;
4、无形资产费用在研发项目与其他项目之间分摊合理性。
五、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重点难点
1、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 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 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2、明确设计费用与研发项目关联;
3、企业自己的设计费用,主要的人员人工发生的费用已在研发项目中归集;
4、企业外包给专一设计单位的合同,易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混淆;
5、企业外包或者委托的合同与研发项目的关联性。
解决方法
1、企业自己的研发活动中的发生的“设计费用”,应在项目计划任务书中表述;
2、如果涉及到产生知识产权的设计费用,需要签订委托研发合同;
3、外包的设计费用应梳理好合同、付款凭证。
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重点难点
1、装备调试费用与设备购销合同的关系;
2、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与工程合同的关系。
3、区分常规性工装准备与研发项目中的装备;
4、区分一般工程与开发技术的勘探试验费。
解决方法
1、项目计划任务书要体现;
2、针对研发活动需要发生的装备调试费需在在签订购销合同中明确;
3、明确工程项目中的研发活动部分,厘清工程项目与研发项目中的勘探试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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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我单位是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2023年发生了1000万元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在税前扣除多少?  
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
你单位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1000万元的基础上,在税前按比例加计扣除,合计在税前扣除2000万元。
三、我公司是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在7号公告以后,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7号公告明确,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因此,7号公告以后,你公司作为一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仍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四、7号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13号)同时废止。目前正处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研发费用还可按比例加计扣除吗?
答: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应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均可适用此期间有效的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13号)于2023年1月1日起废止,不影响其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因此,制造业企业在进行2022年度纳税申报时,其研发费用按规定可以按比例加计扣除。
五、我单位在2022年*2季度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该资产在2023年如何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7号公告规定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上述政策未对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进行限定,因此,你单位2022年*2季度形成的一项无形资产,在2023年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思睿晶华小编提醒您:
高企被取消对企业有这些影响:已认定的,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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